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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法院11个月“追薪”1206万元
来源:江门日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蓬江法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强化执行联动机制,与地方政府、司法、人社等多个部门合作,近日,又有14名工人前往蓬江法院调解室签收法院追回的工资19.49万元。在春节前能够拿回辛苦钱,他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并对执行法官的努力表示感谢。据了解,截至去年11月底,该院今年共为1611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206万元。

    欠薪案有3个特点

    蓬江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这类欠薪案存在3个特点:

    第一,欠薪案申请执行人以农民工群体居多,且大多欠薪事实存在,但既无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

    第二,债权债务主体不清,施工工程层层转包的情况严重存在,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常有混同,而在施工工程单位没有收回工程款时,包工头一走了之,往往将工人工资一并拖欠。

    第三,一旦发生欠薪事件,有的工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采用较为极端的方式进行讨薪。

    讨薪难有4个原因

    据介绍,造成当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原因,主要在4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就业途径不规范,导致诉讼发生时不知状告何人。不少农民工都是通过亲戚、同乡等介绍进城打工,常会出现工作了很久,都不知道自己的公司、老板是谁。一旦发生诉讼,就造成法院立案、送达难,出现农民工讨薪不知道该告谁甚至出现乱诉,大大增加了农民工败诉或被迫撤诉的风险。

    二是大多农民工对法律程序的规定了解很少。例如,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期限为由,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请求。有的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对这类规定根本不知晓,增加了其诉讼的难度。

    三是有的农民工起诉用人单位缺乏证据支持。不少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权利义务没有书面证据予以确认。在发生纠纷后,不少农民工在立案或开庭时拿不出有力证据,有的人甚至连一张简单的工资条都没有,只记得自己做到多少个工,总共有多少钱没有领取。这使得法院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农民工工资数额及加班加点工资数额等难以确认。

    四是农民工“讨薪”案件执行难度较大。在案件执行阶段,经常出现被执行人因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或财产灭失,导致农民工在案件判决后仍无法拿到工资。有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不善,选择一走了之,法院很难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很难查找,导致案件很难得以执行。此外,一些开发商、建筑商等用工单位,常常在法院执行时隐匿或转移其财产,造成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难。

    如何正确维护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对于农民工如何正确维护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建议:

    第一,在获取工作时需要注意几个事项,如: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同时,当用人单位要求缴纳保证金等费用时,劳动者要提高警惕,拒绝缴纳,避免上当受骗。此外拒绝格式合同,对加班制度和休假的情况要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注重保全相关维权证据,懂得获取和固定能够证明用人关系和工资金额的证据。

    第三,要了解追索劳动报酬的相关程序,主要途径有4个:一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行政处理;二是由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四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