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处罚公示详情

蓬江区鑫合电讯店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有异议,请通过右上角异议申请入口到“信用中国”查询详情进行办理。若有异议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无法在“信用中国”办理异议申请,请致电0750-3276617咨询异议申请办理事宜。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市监罚决〔2022〕2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的手机后盖分别标有“OPPO”和“vivo”字样,与注册号为第35073563号的“OPPO”和第18785107号“vivo”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经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东莞市知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做工材料等特点判定涉案产品并非商标注册人或其授权单位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你店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权商品(OPPO手机后盖204个、vivo手机后盖180个);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3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蓬江区鑫合电讯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0703MA4XP5NJ6A
法定代表人: 段传晓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5
处罚有效期: 2023/11/15
公示截止期: 2023/11/15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更新时间: 2022/11/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