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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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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市监罚决〔202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你公司无法提供涉案食品原料的供货商许可证件、进货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等资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你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无法提供涉案食品原料的供货商许可证件、进货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等资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你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对你公司进货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你公司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警告
处罚内容: 1.没收用于提供餐饮服务的以下原料: (1)盐(雪天盐)3包; (2)酒(无标签)1瓶; (3)“久益大碗面 非油炸”1箱; (4)凤球唛鸡粉调味料1罐; (5)已开封“三眼井山西陈醋”1瓶; (6)曾辉甜叶1箱; (7)海天盐焗粉3盒; (8)钦杰香辣榨菜丝1箱; (9)吉峰糯米酒2瓶。 2.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叁佰玖拾叁元(¥31393元),上缴国库。 给予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3.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星啡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00MA4X6RX354
法定代表人: 郑伟国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26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更新时间: 2021/09/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