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瑞善堂药房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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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蓬江市监处罚〔2025〕2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售出处方药未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处方经注册执业药师审核、调配的记录资料(处方或其复印件的凭证)的行为,未能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四十条“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和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项“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规定,构成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售出处方药未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处方经注册执业药师审核、调配的记录资料(处方或其复印件的凭证)的行为,未能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四十条“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和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项“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规定,构成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警告 |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 |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瑞善堂药房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703MACY0GLW97 | ||||||
法定代表人: | 陈瑞冰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5/10/24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0070683664 |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0070683664 |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5/08/0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