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摩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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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蓬江市监处罚〔2025〕10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对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上缴国库。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摩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606MA4WDL4K08 | ||||||
法定代表人: | 张敦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2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5/07/22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0070683664 |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0070683664 |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5/04/3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