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华宇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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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蓬江城管燃气罚字〔2024〕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江门市蓬江区启华社区居民住宅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江门市蓬江区东升里17号、东升里 19 号地下、东升里19号201、东升里41号、光德里79号共5户液化石油气燃气用户使用半封闭式热水器并安装在室内。经扫描现场气瓶瓶身二维码,上述 5 户用户均由江门市华宇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供气,其中江门市蓬江区东升里19 号 201 用户使用气瓶(JJJR6835237)最近一次充装时间为2024年1月7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5.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华宇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703193921315E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世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3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4/03 |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03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582982189R |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03582982189R |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4/04/11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