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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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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城管机一罚罚字〔2023〕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 年 1 月 30 日,广州晴天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 4 号至 6 号路段存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违反 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晴天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101MA9XQ16X6U
法定代表人: 欧嘉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9
处罚有效期: 2025/03/09
公示截止期: 2024/03/09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582982189R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582982189R
数据更新时间: 2023/03/1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