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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荣科粉末冶金厂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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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杜阮)应急罚〔2024〕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违法事实: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4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荣科粉末冶金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037331199495
法定代表人: 唐荣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10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7649057742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7649057742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4/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