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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鱼民美食店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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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市监罚决〔2021〕1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加拿大北极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三文鱼刺身”、“加拿大北极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800元); 2.处罚款柒仟伍佰元(¥7500元); 罚没款合计捌仟叁佰元(¥8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鱼民美食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03MA4WCKFP3Y
法定代表人: 潘维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06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更新时间: 2021/09/1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