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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胜发自行车店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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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蓬江市监处罚〔2025〕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实测值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尺寸限值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实测值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尺寸限值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销售的涉案TDS2437Z型号电动自行车1台; 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蓬江区胜发自行车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0703MA4WEUN59W
法定代表人: 许焕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10/22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0070683664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7/30
备注: